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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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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