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2-2014 建标库

8  块材防腐蚀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所列的块材包括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防腐蚀炭砖和天然石材等。

8.1.2  铺砌材料应包括树脂胶泥或砂浆、水玻璃胶泥或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等。

8.1.3  隔离层材料应包括树脂、涂层类、纤维增强塑料、聚氨酯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高分子卷材等。

8.1.4  块材铺砌前应经挑选、清洁、干燥,并试排后备用。当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铺砌耐酸砖等块材面层时,应预先用水将块材浸泡2h后,擦干水迹即可铺砌。

8.1.5  块材的施工应在基层表面的封闭底层或隔离层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前应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

8.1.6  铺砌顺序应由低往高,先地坑、地沟,后地面、踢脚板或墙裙。阴角处立面块材应压住平面块材,阳角处平面块材应盖住立面块材,块材铺砌不应出现十字通缝,多层块材不得出现重叠缝。

8.1.7  立面块材的连续铺砌高度,应与胶泥的固化时间相适应,砌体不得变形。

8.1.8  铺砌时,应随时刮除缝内多余的胶泥或砂浆。

8.1.9  施工过程中,当铺砌材料有凝固结块等现象时,不得继续使用。

8.1.10  树脂涂层、纤维增强塑料、聚氨酯防水涂料隔离层在最后一道工序结束的同时应均匀的稀撒一层粒径为0.7mm~1.2mm的细骨料。

8.1.11  防腐蚀工程的立面隔离层不应采用柔性材料及卷材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