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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孔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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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地下工》程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均应采取防地【面水倒灌的措—施人员和汽车出【入口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5.8.3条—的规定;窗井—。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5【.8.4条和—第5.8《.5条的规定;【通,风,口与窗井同样处理竖!。井窗下缘离室—外地面高度不得小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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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由于雨水或】其他生活用水很容易!通,过各种孔口倒灌【。到地:下工程的内》部从而影响地下工】程的:使用功能本条—提出地下工程—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应设】置防止地面》水倒灌的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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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窗井的》底部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上时为《了方便施工、降低造!价、利于泄水窗【井,的底板和墙宜—与主:体结构断开》以免窗井底部积水】流入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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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窗井《或窗井的一部分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时窗《井应与主体结构连成!整体其防水层也应连!成,整体这样有》利于防水层形成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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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地下室窗【井由:底板和侧《墙构成;侧》墙可以?用砖墙或钢筋混凝土!板,墙制作墙《体顶部应高出室外】地面不?得小于?。500m《m以免造成》倒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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