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 孔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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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地下》工程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均应采取【防地面水倒》灌的措施人员和汽】车出入口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5.8.3】。条的规定;窗井【。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5.8】.,4条和?第5.8.5条的】规定;通风口—与窗井同样处理竖井!窗下缘离室》外地面高度不得小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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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由于雨水—或其他生活用水很容!易通过各种孔口倒】灌到地下工程—的,内部从而《影响地下工程的【使用功能本条提出】地下工程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应设置防止地面【水,倒灌的?构造措施《
5.8!.4 窗井的底】部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上时为了方便—施工、降低造—价、利于泄水—窗井的底板和墙宜】与主体结构断开以免!窗井底部积水流入窗!内,
5.8!.,5 ?窗井:或窗井的一》部分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时窗井应—与主体结构连—成整体其防水—层也应连成整—体这样有利》。于防:水,层形成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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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地下室窗井》。。由底板?和,侧墙构成;侧墙【可以用砖墙或—。钢筋:混凝:土板墙制作墙体【顶,部应高出室》外地面不得》小于500mm以免!造成倒?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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