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 ,沉 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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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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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沉井适?用,于下沉施工》的,地下建筑物或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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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沉,。。井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浇【筑沉井分段》制作时施工缝的【。防水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1《节的有关《规定:;固定模板的—螺栓穿过混凝土【井壁:时螺栓部位的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5.6条的【规定
》
,
6.4.3 】。 沉井干封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沉井基底土》面应全部挖至设计】标高待其下沉稳定】后再将井内积水排干!;,。。。。
【 》 ,2 : 清除浮土杂物底】板与井壁连接部位应!凿毛:、清洗干净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及时浇筑》防水:混凝土封底;—
《
《 3 】在软土中封底—时宜分格逐段—对称进行;
!
】 4: 封底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从底板上的】集水井中不间断地】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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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封底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停止抽?水;集水井》的,封堵应?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充捣实并用法兰、焊!接,钢板等?方,法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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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 沉井水下封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井底应》将浮泥清除干—净并铺碎石垫层;
!
?
!2 ?底板与井壁连接部】。位应冲刷干净;
】
,
?
? 3 封!底,宜采:用,水下不分散混凝土其!坍落度宜为18【0mm~2》20mm;》
【 4【 封底混凝—土应在?沉,井全部底面》积上连续《。均匀:浇筑:;
】 》。 ,。5 封《底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从井内【抽水并应《检,查封底质量
—。
》6.4?.5 ?。 ,防水:混凝土?底板应连续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底板与》井壁接缝《处的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1节的《有关规定
!
6.4.6 】沉井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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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主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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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沉井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
?6.4.8 — 沉井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
6.4.9 沉!井的渗漏《水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渗漏水检测—记录
!
Ⅱ 一般项【目
》。
6.4.1!0 沉井干封底和!水,下封底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4.】。3,。条和第6《.,。4.4条的规定【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1?1 沉井底板与】井壁接缝处的防水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