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6-2012 建标库

7.3  一般项目

7.3.1  所谓妥善修补,即应将局部加工造成的创面用与原构件相同的防护药剂涂刷。

7.3.2  铺钉防火石膏板可提高木构件的抗火性能,但若钉连接的钉入深度不足,火灾发生时石膏板过早脱落将丧失抗火能力,故规定钉入深度。本条参考《加拿大建筑规范》2005(NationalBuildingCodeofCanada2005)有关条款制定。

7.3.3  木结构外墙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构造措施,避免木构件受潮腐朽和受虫蛀。这类构造措施通常包括设置防雨幕墙、泛水板、防虫网以及门窗洞口周边的密封等。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实物与设计文件对照验收。

7.3.4  木结构构件间的空腔会形成通风道,助长火灾扩大,同时烟气将在这些空腔内流通,加重灾情。因此对过长的空腔应采取阻断措施。本条参考《加拿大建筑规范》2005(NationalBuildingCodeofCanada2005)有关条款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