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木结构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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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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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本章】。适用于木结构防腐、!。防虫和防《火的施工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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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设计文件【规定需要作》阻燃处理的木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和不同构件类】别的:耐火极限、截—面尺寸选择阻燃剂和!防护工艺《并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对,于长期暴露在—潮湿:。环境下的木构件尚】应采取防《止阻燃剂流》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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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 木材防《腐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各木构【件用途和《防腐要?求按本规范第—3.:0.4条的规—定确定其使用环境类!别并选择合》适的防腐剂防腐处】理宜采?用加压法施工并【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经防腐【药剂处?。理后的木构》件不宜再《进行:锯解、刨削等—加工处理确需—作局部?加工处理导致局部未!被浸渍?药剂的木材外—露时该部位的木材应!。进行防?腐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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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阻燃剂、防!火涂料以及防腐【、防虫等药剂不得】危及人畜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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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木?结构防护工程的检】验批可?分别按?本规范第4》~6章?对应的方《木与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或轻型【木结构的检验—。。批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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