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 一般项—目
【
:。4.3.《。1, 各种原》木、方木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1的规定
【
: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1
?
:
,
4.3.2 】 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承《压面:应与压杆《的轴线垂直单齿连接!压杆轴线应通过承压!面中心;《双齿连接第一齿顶点!。应位于上《、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顶点应【。位于上弦《杆轴线与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承压】面应比第一齿—承压面至少深—20:mm
】 , 2 承【压面应平整局部隙缝!不应超过1mm【。非承压?面应留外口约—5mm的楔形缝【隙
《
— 3 桁架支座】处齿连?接的保险螺栓应【垂直于?上弦杆?轴线木腹杆与上【、下弦杆间》应有扒钉扣紧—
,
!4 桁架端支【座垫木的中》心,线方木桁架应通过上!。、下弦杆净截面【中心线的交》点;原木桁架—则应通过上、—下弦杆?毛截面中《心线的交点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
4?.3.3《 螺?栓连接?(含受?。拉,接头)的螺栓数目、!排列方?。式、间距、》边距:。和端距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螺栓:孔径:不应大于螺栓杆【。直径:1mm也不应小【于或等于螺栓杆【直径
?
:
《 2 》。 ,螺帽下应设钢垫【板其规格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厚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0%【。方形垫板《。的边长?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5倍圆形垫板的直径!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4倍螺】帽拧紧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8—0%螺?纹段剩留在木构件】内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0倍
【
, 3 【。连接件?与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拧紧?螺帽后局部》可允许?。有缝隙但缝宽不应】超,过1mm《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
,
?4.3.4 钉】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圆钉的排列—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 : ,2 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钉紧后局部】缝隙宽?度不应?超过1?mm钉帽应与被连接!件,外表面齐平
】
:
3 】钉孔周围《。不应有木材》被胀裂等现》象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
4.3.》5 木构件受【压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采用承】压面垂直于构件轴线!的双盖?板连接(《平接头?)两侧盖板》厚度:。均不:。应小于对《接,构件宽度的》50%高度应与对】接构:件高度一《致,承,。压,面应锯平《并彼此顶紧局部缝隙!不应超过1mm螺】栓直径、数量、【排列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
4?。.3.6《 :木桁架、梁》及柱的安《装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2的规【定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2
—
4.3.7 】 屋:面木:构,架的安装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3【的规定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
4》.3:.8 屋盖结【构支撑系统的—。完,整性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丈量》实,物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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