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一般?项目:
《
?。
4.3.1— 各种原》。木、方木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1的《规定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1】
—4.3.2》 :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承压面!应,与,压杆的轴线》垂直单齿《连接压杆轴线应【通过:承压面中心》;双齿连《接第一齿《顶点应位于》上、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顶点应位于上弦!杆轴:线与: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承压面应《比第一齿承压面至】少深20mm
!。
? 2 — 承压面应平—整局:部,隙缝:不,应超过1mm非承】压面应留外口约5】mm的楔形缝—隙
:
:
3】 桁?架支座处齿连接的保!。。险螺栓应垂直于【上,弦杆轴线木腹—杆与上?、下:。弦杆间应有扒钉【扣紧:
! 4 桁》。架端支座垫木的【中,心线方木桁架应通】过上、下弦杆—净截面中心线的交点!;,原木桁架则应通过】上、下弦杆毛截面】中心线的交点
【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
4.3.3 】 螺栓连接(含受拉!接头)的螺栓数【目、排列方式、【间距、?边距和端距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螺【。。栓孔径不应大于【螺栓杆直径1m【m也不应小》于或等?于螺栓杆直径
【
》。 : 2 《 螺帽下应设钢【垫板其规格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厚【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0》%方形垫板》的边长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5倍圆形垫】板,的,直径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4倍螺》帽拧紧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80】%螺纹段剩留—在木构件内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0倍
! : 3 连接件与!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拧紧螺帽后》局部可允许有—缝隙但缝宽》不应超过1mm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4.3?.4 钉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圆钉的排—列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2【 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钉紧后局部缝隙!宽度不?应,超过:1mm钉帽应—与被连接件外表【面齐平?
,
】 3 ?。 钉:孔周围不应有—木,。材被胀裂等现—象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4.3?.5 《木构件受压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采用承压面垂】直于构件轴线—的双盖板连接(平】接头)两侧盖板厚】度均不?应小:于对接构件宽度的5!0%高度应与对【接构件高《度一致承压面应锯平!并彼此顶紧局部缝隙!不应超过《1mm螺栓》。直径、数量、排列】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
4.3.!。6 木桁》架、梁及柱的安装】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2的规定】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2
!4.3.7 【屋面木构架的安【。装,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3的规定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
《。4.:。3,.,8 屋盖结—构支撑系统》的完整性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丈量实物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