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一般项?目,
:
:
《4.3.1 【各种原木、方木【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1】的规定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 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1
【
4.3.【2 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承压面应与》压杆的轴线垂直单齿!连接压?杆轴线应通过承压面!中心;双齿连接第一!齿顶点应位于上【、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顶点应!位于上弦杆轴—线与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承压面【应比第一《齿承:压面至少深20m】m
!。 ,。 2 承压面应】。平整局部隙缝不【应超过1m》m非承压《面应留外口约—5mm的楔》形缝隙
】
?。。 3 桁—架支座处齿》连接的保险螺—栓应垂?直于:上弦杆轴《线木腹杆《与上:、下弦杆间应有【扒钉扣紧
》
,
】4 桁架端—。支座:垫木的中心线方木】桁架:应通过上《、下弦杆《净截面中心线的交】点;原?木桁:架则:应通过?上、下弦《杆,毛截面中心线的【交点
》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4.!。。3.3 螺栓连接!(含受?拉接头)《的螺栓数目、排列】方式、间《距、边距和》端距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螺栓!孔径:不应大于螺栓杆【直径1m《m也:不应小?于或等于螺栓杆直】。径
【 2 螺】帽下应设钢垫板其规!格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厚:。。。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0%方《形,垫板的?边长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5倍圆形垫板【的直径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4倍?螺帽拧?紧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80%螺纹!段剩留在木构—件内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0倍
【
【 ,3 连接件与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拧紧—螺帽后局部可允许】有缝隙但缝宽不应超!过1mm
【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
4.3】.4: 钉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圆《钉的排列《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
? : 2 《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钉!紧后局部缝》隙宽度不《应超过1mm—钉帽应与被》连接件外表面齐平】
! 3: :钉孔周围不应有木材!被胀裂等现象
】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
4.3.—5 木构件受压】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采用承【压面垂直于构件轴】线的双盖板连接(平!接头)两《。侧,盖板厚度《均不应?小于:对接构件宽度—的50%高度应【与对接构件》高度一致承》压面:应,锯平并彼此顶—。紧局部?缝隙不应超过1【mm螺栓直径、【数量、?排列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
4.3.6 】木桁:架、梁及柱的—。安装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2的规!定
?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2
【
4.3.7— , ,屋面木构《架,的安装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3的规定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
,
? 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
4.3.【8,。 , 屋盖结构支撑【系统的完整》。性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丈量实?。物检查交接检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