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6-2012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timberstructures

GB50206-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8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5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6-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4.2.2、4.2.12、5.2.1、5.2.2、5.2.7、6.2.1、6.2.2、6.2.11、7.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3月30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和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吸收了国内外木结构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修订,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10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方木与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结构的防护、木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寄送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2453信箱,邮编:15009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重庆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加单位:加拿大木业协会

              德胜洋楼(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皇家整体住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明迪木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龙腾实业有限公司

              长春市新阳光防腐木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祝恩淳  潘景龙  樊承谋  倪春李桂江  王永维  杨学兵  何敏娟程少安  倪竣  聂圣哲  张学利周淑容  张盛东  陈松来  许方蒋明亮  方桂珍  倪照鹏  张家华姜铁华  张华君  张成龙

    主要审查人员:刘伟庆  龙卫国  张新培  申世杰刘雁  任海清  杨军  王力王公山  丁延生  姚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