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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工【程量:偏差
】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质水文—、工程变更等—变化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专业水平的差异】往往会造成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工程量偏【差过大对《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如突然增【加太多仍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发包【人不公平;如突然】减,少太多仍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承包人不公平—。并且这给有》经验的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打?开了大门因此为【维护合同《。的,公平本节作》了,以,下规定
】
, ,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可按下列公式【调整
》
—
【 式中 【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
【 : :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
:
】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
【 》 ,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 —。 ,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
《 如果《工程量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