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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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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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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规范附录L.3】的表-?22,?并由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应】按下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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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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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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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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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 《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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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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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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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
!A.1.2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的》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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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权!重的调整约》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A.】1.4 《。 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的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第?A.:1.1条的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A.!1.:5 若可》调因子包括了人工】在内则不适用本规范!。第3:.4:.,2条第?。2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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