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 【。 单价合《同的计量
》
》
8.《2,.1:。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
8.2.2 【 ,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8.2.3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8.2.!4 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当】双,方均同意核实结果时!双方应在上述记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
8.2.—。5 ?当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时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应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8,.2.6 》 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承包双方应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