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程量—清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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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
4?.1.3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
:4.1.4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
4.1.!5 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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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规范》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
?
《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
—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
? ?5 : 拟定的招标文件】;
》。
,
6— 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
,
7 】。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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