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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计—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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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3.4.2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 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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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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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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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本规范第!9,.,2.:2条、第9.8【.3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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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按本规?范附:录,L.2或L.3【填写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合同!附件;当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按本规!范第9.8》.1:~9.8《.3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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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4:.5 当不—可抗力发《生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按本规范!第9.10节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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