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通电:试运行及测》量
—
《
7.1 通电试!运行
】
7.1.1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应检查!下列内容
!
1 】灯具控制回路—与照明配电箱的【回,路标识应一致;【
,
!。。2 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
—
: ? 3 ? 风扇运转应正【常;
】 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动作准确
—
?。
,。7.1.2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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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有自控?要求的照明》工程应先进行—就地分组控制—试验后进《行单:位工程自动》控制: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
7.1.!4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后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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