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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块材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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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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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章适用于》水玻璃?胶泥:和树脂胶《泥,衬砌块材的》设备、管道及管【件衬里的施工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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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块材衬【里工程质量》。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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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块材的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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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材】。。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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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GB?/T ?8488和耐酸【耐温砖J《C/T 424及铸!。石制品 铸石板【JC 514.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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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防腐蚀炭—砖的耐酸度、体积密!度,、显:。气孔率、《耐压强度、抗折强】度的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耐酸!砖GB/T 8【488、致密—定,形耐火制品 —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GB:/T 2997、耐!火材料 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GB/《。T 5072和耐】火材料 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G—B/T 3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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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5【。.1.?4 ?水,玻璃:类、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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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每批号桶装!水玻璃或树脂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桶样品量不!少于30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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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粉料应从不同粒径】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袋《每袋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袋时可随机】抽样1袋样品量不】少于30《00:g,;
【 3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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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水玻璃—。类、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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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树脂、粉料的取样!数量按本规》范第5.1.—4,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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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不应少!于3个水玻璃应在】。初凝前制样完毕材】料经:养护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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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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