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块,材衬里 ! 《5.1  一般【规定 】 5.1.—1  本章适用于水!玻璃胶泥《和树脂胶泥衬—砌块材?的设:备、:管道及管件衬里的】施工质量验》。收 ? : :5.:1.2  》块材衬里工程—质量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 5.1.【3  块《材的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材: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 :  :。  2  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GB/【T :。8488和耐—酸耐温砖JC/T !424及《铸石制品 》。铸石:。板JC 514.1!的有关规定》执行; —。 :     3—  :防腐蚀炭砖的耐酸度!、,体积:密度、显气孔—率、耐?压,。强度、抗折强度的】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耐?酸,砖GB?/T 8488、致!密定形?耐,火制品? 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GB/T 【2997、耐—火材料? 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GB/T 50!72和?耐火材料 》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G,B,/T: 3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  《   4《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 5.1】.,4  水玻璃—类,、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从每批号桶—装水玻璃或树脂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桶样品!量不少于30—00g;《   】  2 《 粉料应从不—同粒径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袋每袋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袋】时可随机《抽样1袋样》品量不少《于3000g; ! 《。    《3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 5.1.【5,  水玻璃类、【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树脂、粉《料的:取样数量按本规范】第,。5.1.4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     2【  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不应少于3个水玻】璃应在?初,凝前制样完毕—材料经?养护后检测;—。。 ?     【。3  当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