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块】材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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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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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本章适用于水玻】璃,胶泥和树脂胶—泥衬砌块材》的设备、管道及管】件衬里的施工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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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块《材衬里工程》质,量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5【。.,1.3 》块材的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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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材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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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G】B/T 848【8和:耐酸耐温《砖JC?/T 424及铸】石制品? 铸石板JC 【514.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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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腐蚀炭?砖的耐酸度》、,体积密度《、显气孔率、—耐压强度、抗折【强度的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耐酸砖GB/T !8488、》致密定形耐火制品 !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GB》/,T 2997、【耐,火材料 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GB/【T, 5072和耐【火材料 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G》B/T 3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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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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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水玻—璃类、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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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从—每批号桶装水玻璃或!树脂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桶样品》量不:少于:。300?0g;?。
— 2 粉料!应从不同粒径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袋每袋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袋时可随!。机抽样1袋样品量不!少于30《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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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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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水玻璃类、】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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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树脂、粉!料的取样数量按本规!范第5.1.—4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 2 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不应少》于3个水玻璃应在】初凝前制样完—毕,材料:经养护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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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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