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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块,材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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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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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章适用于水!玻璃胶泥《和树脂胶泥衬—砌块材?的设:备、:管道及管件衬里的】施工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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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块材衬里工程—质量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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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块《材的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材: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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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GB/【T :。8488和耐—酸耐温砖JC/T !424及《铸石制品 》。铸石:。板JC 514.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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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腐蚀炭砖的耐酸度!、,体积:密度、显气孔—率、耐?压,。强度、抗折强度的】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耐?酸,砖GB?/T 8488、致!密定形?耐,火制品? 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GB/T 【2997、耐—火材料? 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GB/T 50!72和?耐火材料 》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G,B,/T: 3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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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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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水玻璃—类,、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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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从每批号桶—装水玻璃或树脂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桶样品!量不少于30—00g;《
】 2 《 粉料应从不—同粒径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袋每袋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袋】时可随机《抽样1袋样》品量不少《于30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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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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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水玻璃类、【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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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树脂、粉《料的:取样数量按本规范】第,。5.1.4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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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不应少于3个水玻】璃应在?初,凝前制样完毕—材料经?养护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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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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