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2  施工质量!。验收 【 3.》2.1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 《   ? ,2  一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点)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要求的项目!每项抽检的点数中不!低于80%的实测值!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  —  : 3  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 》  : , 2 ?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3 《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验收合—格的规定; 【 :     —2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 3.—2.:4  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 —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 ?   —。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 ! ?     》4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D的《。格式 】3.2.5》  :当,检验:批的防腐蚀工—程质量不符合—本规范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   《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 , ,   4  经返】修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 3.【2.6  》。。通过返修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 3.?2.7?  凡现场抽样【的性能检验及复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