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2 】 施工质《量验:收 《 3—.,2,.1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     2 ! 一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点)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要求的项《目,每项:抽检的?点数中?。不低于80%的【实测:值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   3《  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 3.2.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 , 3.2.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验!收合格的规》定; 》 ?    2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 ? 3.2.4  !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 】     2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 —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 ? 》    《4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D的格?式 — 3.2.》5  当检》验批的防腐蚀工程质!。。量不符合本规范【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     4  !经返修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 3.2.6【  通过返》修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 : 3.2.—7  ?凡现场抽样的—性能检验及复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