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
3.1— :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
:
3.《1.1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划分
—
3.1.2! :。检,验批的划分设备应以!单台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管】道可按系统或相同】介质:、相同?压力等?级、同一批》次检:。验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3.1.【3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设备应按台(套】)或主要防腐蚀【材料的种类》进行划分基体—表面:处理可单独构成分项!工程
—
3.《1.4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可划分为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