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69-2011 建标库

5.4  混凝土工程

5.4.1  混凝土碳化、侵蚀和钢筋锈蚀是严重影响结构使用年限的重要因素,控制混凝土的水灰比,增加混凝土的密实性,减少钢筋锈蚀影响因素,可改善结构混凝土耐久性能。

5.4.2  已有的滑模工程实践表明,浇筑层过大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混凝土表面粗糙,外观质量不好。因此将分层浇筑的高度定为不宜大于250mm,兼顾了一般筒仓和大型筒仓施工组织的技术要求。

    对于其他模板工艺施工的筒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应分层进行,分层厚度不宜过大,目的是保证混凝土材质均匀和振捣密实,防止混凝土浮浆聚集造成局部混凝土强度偏低和其他质量缺陷发生。

    预留孔洞等部位一般均设有胎模,强调在胎模两侧对称均匀地浇筑混凝土,是为了防止侧压力作用不对称使胎膜产生位移。

5.4.3  滑模施工时混凝土出模强度的检查,应在操作平台上用小型压力试验机和贯入阻力仪试验,其目的是为了掌握施工气温条件下混凝土早期强度的发展情况,控制提升时间,调整滑升速度,保证滑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4.4  采用滑模工艺施工的筒体工程,出模混凝土具有塑性,安排专业工种及时进行表面修补和压光作业,可达到较好的混凝土质量效果,该种做法能够检查到混凝土岀模质量情况,便于及时釆取处理措施,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水平,同时压光作业工序能改变混凝土表面结构、增加混凝土表面密实度,对混凝土养护和强度增长具有有利作用。

    釆用水泥浆粉刷会遮盖混凝土结构表面情况,使施工质量隐患不易被发现;进行二次抹灰作业往往不能与仓壁混凝土牢固粘结,故以上两种方法不应采用。

    采取原浆压光,混凝土出模强度的控制十分关键,关于出模混凝土强度的要求,早期的要求是根据近年的研究和工程实践表明,出模混凝土强度的确定,除要保证出模的混凝土不坍塌、不流淌、不被拉裂外,还应考虑脱模后其后期强度不应受上部混凝土的自重作用影响,也不能因强度太高过分增大提升时的摩阻力而导致混凝土表面开裂,滑模施工时混凝土出模强度应控制在0.2MPa~0.4MPa或混凝土贯入阻力值在3.0MPa~10.5MPa。

5.4.5  此条是对筒体结构混凝土质量提出的要求,目的是提高筒仓工程施工控制水平。当结构混凝土存在质量缺陷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技术处理,本条内容应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现浇结构分项工程配合执行。本条针对的是普通混凝土筒仓外观质量检查与验收,如果要求筒仓达到清水混凝土等级则应按照相关专项技术标准施工和验收。

5.4.6  筒体结构一般拆模(出模)时间较早,混凝土在模板内的养护时间严重不足,应十分重视做好混凝土出模后的养护保护工作,养护措施做到及时和有效,有利于提高混凝土强度和结构耐久性。但是由于筒体工程所具有空间高度大和表面积大的特性,混凝土的养护工作难度比较大,如果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极易使养护工作流于形式而达不到预期效果,在工程调查中甚至发现有的工程并未采取任何形式的养护措施,这些现象是应该纠正的。本条提出了两种养护方法供执行中参照使用。

5.4.7  对拉螺栓端部处理和穿墙孔的封堵,一是做到密实牢固,起到防水防潮作用,保证仓体严密性;二是做法应统一,保持较好的观感质量效果。

5.4.8  筒体结构混凝土试块的留置一是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价,二是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本条中强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应注意正确理解和执行:第一,是要求试件的留置频次要达到规定的要求,不得漏检和少检;第二,是检验的项目应符合工程要求,按适用标准和设计规定应该检验的项目均要留置试件进行检验;第三,混凝土试件留置应具有代表性,一是需要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按检验试验要求养护和保管;二是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必须分别留置,在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的原材料、比例组分有实质性调整时都须重新留置检验试件。

    混凝土试件留置不仅用于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定,也包括实体检验、耐久性指标的检验,以及重要的施工控制过程如混凝土养护、拆模的控制等。混凝土试件留置和检验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以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和完整,为安全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评定提供科学依据,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