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筒仓垂直度和全高检测方法
B.0.1 筒仓垂直度(全高)检测应在仓壁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垂直度观测除满足本附录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
B.0.2 直径不大于10m、高度小于20m的筒仓,当环境条件允许时,垂直度检测可在遵守本附录基本原理基础上,直接使用简易方法(如线坠法)进行测量。
B.0.3 测量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场区或建筑物变形观测控制点。
2 保护完好的筒仓工程定位坐标控制桩点。
B.0.4 垂直度观测应设置观测点(图B.0.4)。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单仓可按照方便观测的原则在仓内或者仓外布设地坪观测点,其他筒仓设置仓外观测点。
2 测量观测点应沿筒仓周边均匀对称布置。
3 圆形单仓沿周长每25m左右设置一处观测点(Ai或A'i),观测点应对称布置,单仓观测点的数量不得少于4个。圆形联体筒仓应在每个仓体的纵横主轴线方向对应布设观测点;矩形筒仓应在角部纵横轴线两个方向设置观测点;联体仓每间隔20m~30m在轴线对应位置增设一处观测点。观测点的布置方式参照图B.0.4(a)、(b)、(c)执行。
4 观测点应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编号,并测量出每个观测点的相对标高(h0i或h'0i)和该观测点的定位坐标或相对于圆筒仓的半径(ri或r'i)。计算仓壁设计中心至观测点的距离值(Li或L'i)。
B.0.5 对应各观测点位置,在仓壁顶按结构实际截面厚度标定仓壁中心位置(B点),测量其相对标高(hi)。
B.0.6 筒仓垂直度偏差按以下规定计算(表B.0.6):
以第i个观测点(Ai)为基准点,以仓顶对应处的轴线设计位置或设计半径线(B点)为观测起始点,采用激光铅垂仪观测法测得各点观测值Li(L'i)(图B.0.4)。
筒仓垂直度偏差按下式计算:
li=ri-R或(l'i=R-r'i) (B.0.6-1)
△i=li-Li或(△i=L'i-l'i) (B.0.6-2)
式中:△i——第i个观测部位对应的垂直度偏差(mm),正值代表向外倾斜,负值代表向内倾斜;
Li(L'i)——对应第i个观测点所取得的仓外侧(仓内侧)垂直度观测数值(mm);
li(l'i)——对应仓外侧(仓内侧)的第i个观测点的垂直度观测基准值(mm)。
B.0.7 测得的各观测点垂直度偏差(表B.0.6)绝对值的最大值为筒仓垂直度偏差(△)。
B.0.8 各观测点标高测量值的平均值为筒仓仓顶标高实测值。
式中:h一一筒仓仓顶标高实测值(mm);
hi——第i个观测点(Ai)对应的仓顶标高实测值(mm);
n——观测点的数量。
B.0.9 各观测点测得的垂直度绝对值的最大值为筒仓垂直度检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