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 — 系统验收 【。 :。 《 7.1》  一般规定 】 7.】1.1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 7.1.2!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表B《.0:.4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  3  系统【组件和泡《沫,液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泡沫液现场】取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和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7.1.3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按本规范表B.0.!5,记录;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则》。。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 , 7.1.4】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3.0.—9条列出的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