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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系统验】收
【
,
7.1 一!般规:。定
:
【7.1.1》 ,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7】.,1.:2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表B.—0,.,4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3?。 系统组件和【泡沫液?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泡沫液现场取—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和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7: ,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7.1】.3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按》本规范表B.0【.5记录;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则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
:
7:.1.4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3.】0.9条列出的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