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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系统】。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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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
《7.:1.1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7【.1.2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表B:.0.4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3 系统组件和泡!沫液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泡沫液现场取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和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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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 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7.》1.3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按本规范表B.0!.5记录;》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则】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
7.1.!4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3.0】。。.9条?列出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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