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系统《验收:
,
—
7.1 】一般规定
!
7.1.1 !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
7.1.2 !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表》B.0.4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3》 系?统组件和泡沫液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泡沫液现场取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和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7》.1.?3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按】。本规范表B.0.】5记录;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则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7.!1.4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3.0.9条列!出的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