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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系统验收
【
7】.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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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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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表B.0.4】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1 《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 2 》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3》 系统组》件和泡沫液》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泡沫液《现场取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和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
4 !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5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6《 ,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
7.1.》3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按本》。规范:。表B.0.》5,记录:;,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则】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7.1.《4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3.0—.9条列出的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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