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治理与利用 !。第,二十三条 河道治】理与利用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河道:淤积情况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制定】清淤疏浚计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清淤疏浚《计划应当明确清淤疏!浚的范围和方式、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淤泥》处理等事项 【     —河道清淤不得—损,害河道水生态环【境淤泥利用应当经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 ?第二十?五,。条 在汛期船舶的】行驶:和停靠趸《船等浮?。动设施的运》营应:当遵守市、》。县(区?)防汛?指挥机构的规定 !   《  在?汛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河—道涉水安全的—规定并服从》工作人?员劝导防止被—困、: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 第二十六条 】河道滩区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当满足河道行【洪需要发《挥滩区?滞洪:、沉沙功能》   —  :在河道滩区内不得新!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设立:新的村镇已经规【划和设立的不得扩】大范围;《不得: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逐步退出;不得!新开:垦荒地、新建生产堤!已建生产《堤,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及时拆除】其他生产堤应当逐步!。拆除    ! ,。因河道滩区自然行洪!、蓄滞洪水等—。。导致:受淹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第二十七条 河道!因修堤筑《坝、防汛抢险、涵闸!建设、河道整治、】防,洪道路等工程占地以!及取土的应》当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需,办,理土地征收》。征用手?续的依法办理—并给:予补偿 【    河道修【堤筑坝?取土:应当限定在堤—防安全保《。护区以外 》 第二十—八,条 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外观风貌》应当体现黄河历【史文化特《色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第二十!九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开?发、水害防》治、河道整》治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跨堤、穿堤、临河】、拦: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方案】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     》对需要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空【间或者穿越堤—防、滩地、河—床,的建设项目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查项目施工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界限以及相关措【施落实的《现场监督管理并【。。组织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河道:安全畅通 【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除湟水(含》。大通:河)外的黄河一【级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小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审查 !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工程建设活动影响】。水文监?测、河道防洪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并【。采取:。功能:补救措施《;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造成】运行、养《护、管理等成—本,增加:的还应当按照—实际增加的成—本予:以补偿;《因工程建设确需迁建!、改:建、扩建、拆除原】有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负担所—需费用和损失补【偿但是原有工程设】施,属于违法工》程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以及高秆】作物; — ,    (四)设】置拦河渔具》; : ?    《(五)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蔬菜废弃物、—垃圾等; 【     (六【)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     (七】)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    (八)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以河道为边!界或者跨县(区)】河道的治理与利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   (一》)位于边界的河道和!水工程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方面共同商定】的边界?水,事协议实行联防联】控制度;  !。   (二)—在跨县(区)的【河道:上未经?统一规?划和各方协议—。上游不得扩大—排水下游不》。得设置阻水障碍缩】小河道的排水—能,力;  》   (三)—执行协议过程中发生!异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申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异】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