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 门窗、幕墙传热系数
C.5.1 门窗、幕墙传热系数的计算按下式计算:
式中:K——幕墙单元、门窗的传热系数[W/(m2·K)];
Ag——透光面板面积(m2);
lg——透光面板边缘长度(m);
Kgc——透光面板中心的传热系数[W/(m2·K)];
ψg——透光面板边缘的线传热系数[W/(m·K)];
Ap——非透光明面板面积(m2);
lp——非透光面板边缘长度(m);
Kpc——非透光面板中心的传热系数[W/(m2·K)];
ψp——非透光面板边缘的线传热系数[W/(m·K)];
Af——框面积(m2);
Kf——框的传热系数[W/(m2·K)]。
C.5.2 计算门窗、幕墙传热系数时,应采用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冬季计算参数,所采用的边界条件应根据冬季计算参数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规定计算确定。
C.5.3 采用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在典型窗框面积比的情况下,整窗传热系数可按表C.5.3-1、表C.5.3-2的规定选用。典型玻璃系统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可按表C.5.3-3的规定选用。
表C.5.3-1 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
表C.5.3-2 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
表C.5.3-3 典型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
C.5.4 带有中空内置遮阳的门窗、幕墙传热系数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