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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照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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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1 对原规范】第11.6.1条】进,行了修改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第?7,.0.9条的规定】
】 设有10【。。(6)/0.4【kV变电所的建【筑物室内《照明线路和》低压动力线路应在】变电所?低压配电母线处分开!由两回2《20/380V【外部电源配电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室?内照明线路和低压】动力线路《应,在低压?总配电?柜(箱、屏)母线处!分开由单回220】/380V》电源:配电的建筑》物正常照明线路宜接!。自动力配电柜(箱】、屏)总开关电源】侧
12!.7.?。2, 在?原规范第1》1,.6.2《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增加】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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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 本条为新增条】文
《
1《2.7.4 对原!规范第11.6.3!条进行了修》改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 500《70-2009第4!.5.6条的规定】适当提高《井下场所的照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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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12.7.6【 这两条为新增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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