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7 — 照 明【
1!2.7?.1 《对原规范第1—1.6.《1条进行了修改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第7.0.】9条的规《定
《
— , 设:有,10(6《。)/0.4kV变电!所的建筑物室—内,照明线?路和低压动力线路】应在变电所低压配】电母线处分开由【两回220/38】。0V外部电源—配电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室内照明《线路和低压》动力:线路应?在低:压总配电柜(箱【、屏)母线处分开】由单回220/3】80V电源配电的】建筑物正常照明【。线路宜接自动力配电!柜(箱、屏)总【开关电源侧》
12】.7.2 在原】规范第11.6【。.2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增加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
【
12》.,。7.3 》本,条,为新增条文》
12】.7.4 对原】规范第11.6.】3条进行《了修改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 50070-】2009第4.5.!6条的规《定适当提高》井,。下场所的照度标准
!。
《
,12.?7.5、12.7】。.6 ? 这两条为》新增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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