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供:。 配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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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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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对,原规:范第11.1.【1条和第11.【1.2条作了—修改:原规范第1》1.1.1条系引】自已废止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第:1,.0.2条而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已,删除:该条文故此次规【范,修订亦不《再引用?在基本保留原规范】第11?.,。1.2条基础上补充!了矿井?供配电设计应覆【。盖的主要内容—
—12.1.2 保!留原规范第1—1,.1.4条内—容由于与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第4.0《.3条内容重复【删除原规范第—11:.1.3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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