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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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矿】井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应做【。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并应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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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紧急:避险设施应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等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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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其:他矿:井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凡井下人—。。员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时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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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永久《避难硐室应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避灾路—线上服务年限不宜低!于5a;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并应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且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同时应【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永久避难硐【室应具备应急逃生】出口或采用2个安全!出入口?;有条件的矿井【应将安全出》入口或?应急逃生出口分【。别布:置在2条不同—巷道:中;:布置在同一》。条巷道中时2个【出,入,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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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采区避难《硐室应按《永久避难硐室的【标准建设《;
! 4 》。有条件的矿井宜【为永久避难硐—。室布置由地表直达硐!室,。的钻孔钻孔直径不】应小于200mm通!过钻孔设置水—管和电缆时》水管应有减》压装置;钻》孔地表出口应有【保护装置并应储备自!带动力压风机数量】不应:。少于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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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临【时避难硐室》。应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并应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不宜大《于5:。。a,;临时避难硐室应避!免受采动损害;【。。
【 ?6 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信、】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应低于9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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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紧急避险设施总容】量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应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按—规定留有备用系数】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应低】于1.2《。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备用】系数不?应低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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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紧急避险】设施:配套设备及可移动式!救生舱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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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矿井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自救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有效防—护时:。。。间不应低于》4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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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 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规》格和:种类井?巷中应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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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应包括及时补—充或移动紧》。。急避:险设施并应完善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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