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井下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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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采区布置】
《。。
5.—1.1 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的首—采区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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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选择在煤层赋存条】件稳定?、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地质勘查—程度高的块》段;
【
2— , ,资源应可《靠,可采储量应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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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能】保证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应】长并应有《利于采区的正常【接替;
】
《 ,4 应避开重【要建(构《)筑物?村庄:应少;
《
,
,
? 5 — 应位于《井,底车场或《主井井底附》近工程量应省贯【通距离应短》
》
5.1.2— , 采:区内同时生产的回采!工作面个数》同一煤层《的,一翼不应超过1【个回采?。工作:面;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时不应》超过2个回采—工作面
【
5.1.3 】 矿井同时生产的采!区个:数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第2.2.2条!和,第5.1.》2条的?规定经?综合比较后确定并】应保:证合理集中生—产和采区正》常接替?;条件适宜时应【采用一矿一区—一面
》
5.》1.4 在—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所需的采区和工】作面个数《的情况下矿井除预抽!瓦斯外不《应配置备用采区【和备:用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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