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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井【下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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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采,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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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的首采区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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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选:择在煤层赋存条【件稳定、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地质:勘查程度高》的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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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资源应可靠可采【。储量应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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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能保证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应长并应有】利,于采区的正常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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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应避【开重要建(构)筑】物,村庄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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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应位于》井底车?场或主井《井底附近工程—量应省贯通距离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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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采区内同!时生:产的回采工作面个】数同一煤层的一【翼不应超过1个回采!工作面;《。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时不应—。超过2个回采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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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矿井同时】生产的采区个数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第【2.2.《2条和?第,5.1.2条的规定!经综合?比较后确定并—应保证合《理集:中生产和《。采区正常接》替;条件适宜—时应:采用一矿一区一【面,
5【.1.?4 在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所需的采区和】工作面个数的—情况下?矿,井除预抽瓦斯外不】。应配置备用采—区,和备用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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