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井下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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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采—区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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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的首采区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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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应选择在煤!层赋存条《件稳定、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地质勘查程度高的!块段;
! 2 — 资:源应可靠可采储【。量,应丰富;《
【。 : 3 应》能保证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应长并!应有利于采区—的正常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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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避?开重要建(构)筑】物村庄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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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应】位于:井底:车场或主井井底【。附近工程量应省贯】通距离?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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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采—区内同?。时生产的回》采,工作面个《数同一煤层的一翼不!应,超过1个回采工作】。。面,;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时不应超《过2个回采工作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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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矿—井同时?生产的采区》个数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第2.】2.2条和第5【.1.2《条的规定经综合比较!后确定并应保—证合:理集中生产和采【区正常接《替;条件《适宜时应采》。用,一矿一区一面
!
5.1.4】 在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所《。需,的采区和工作面个】数的情况《下矿井?除预抽瓦斯外—不应:配置备用采区和备用!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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