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井下开采
!
》5.1 》。。采区布置
】
5.1.1!。 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的首采《区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选择在煤】层赋:存条件稳定、—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地质勘查【程度高的块段—;
?。
】2 ?资源应可靠可—采储量应丰》。富;:
《
—。3 应能保证【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应—长并应有利》于采:区的:正常接替;
】
4 ! 应避开《重要建?(构:)筑物村《庄应少;
》
,
《 5 【应位于井底车—场或主井井底附近】工程量应省》贯通距离《应短
5!.1.2 采区】内同时?生产的回采工作【面个数同一煤层【的,一翼不应超过—1个:回采工作面;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时《不应超过2个—回采工作面
—
5—。.1:。.3 《矿井同时生产—的采区个数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第》2.:2.:2条:和第5.1.2【条的规定《经综合?比较后确定并应保】证,合,理集中生产和采区】正,常接替;条件适宜】时应采用一矿一【。区一面
》
5.—1.:4 在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所需的!采区和工《作面个数的情况下】矿井除预抽瓦斯【外不应配《置备用采区和备用】工,作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