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56-2011 建标库

13  应急救援管理

13.0.4  应急救援预案是实施应急措施和行动的方案,应具体说明:

    1  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2  应急期间的负责人和起特定作用人员(如消防员、急救人员等)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3  必要应急设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如装置布置图、危险原材料、工作指示和联络电话等;

    4  应急期间应急设备、物资、器材的维护和定期检测的要求,以保持其持续的适用性;

    5  有关人员(包括处在应急场所外部人员)在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等措施的详细要求;

    6  人员疏散方案;

    7  企业与外部应急服务机构、社区和公众等沟通;

    8  至关重要的记录和相应设备的保护。

13.0.5  管理能力、环境特征和风险程度(如气象的预警等级)不同,防范、应急的程度也不同,施工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程度分级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接到报告后,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这样更具操作性。

13.0.6  施工企业内部各管理层,项目部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按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人员和应急设备、物资、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