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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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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本条第?6款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是减?少,。事故损失阻止事【故势态进一步扩【大的必要措施—是安全生《产的底线因此其组】织,。形式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有效性—必须作为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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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 本条第3款—是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规定施—工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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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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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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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万m2及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m2~5!万m:2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m2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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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 《 ,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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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 《 1)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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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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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再《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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