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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