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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