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粮食】质量安全管理 ! 第十二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仓,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收购、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并按规?定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 第:十三条 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执行下【列,规,定 ?    (一—)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等内容 】     (二【)按照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政策规定进行!入库和平仓环节【扦样、检验》把好入库质量关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向收购地【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跨省收购的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 ,  (三)杂质【、,水分等质《量指标?超过标准限量或【者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或者符合—相关:要求水分《较高时应当合理降水!、降温确《保安全储粮》 第十四条 鼓】励对不同产地、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储 第十—五条 粮食经—。营者收购《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单收!、单储、单销采取】在收购码单、包装、!库存货位《。卡上明确标识等措施!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    》 ,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进行单收、!单储应当通》过单独仓廒、—物理隔断《等措施进行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 ,第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遵守粮油仓—储管理?制度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仓储】管理业务合》理应用粮油储藏【技术储存过程中【。发现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 》    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     国家鼓!励建设高标准—粮仓推?。。广使:用,绿,色储粮?技术有效保》障储存安全和粮【食品质 《 第十七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 第十八条 —。粮食销售出库前【粮,食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以下统—称检验报告)作【为出库质量安全依】。据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  (一)》在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前粮食】储存企?业应当自《行检验或者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    《(,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或者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粮食》以及: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在出库前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   销售出库【粮食的质《量安全状况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应当随货同行—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效期《满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扦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九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不得将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储粮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定向销售《用作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在包装、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对定【向销:。售作为非食用用途】的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或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省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统一或者分》。地,区设定粮食收购和】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并抄—送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运输粮【食的运?输工具、容器应【。当完好并保持—清洁、干燥、安【全卫生非专用—车(船)应当有必】要的铺垫物和防潮湿!等设:备铺垫物《、防潮湿设备等【必,备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政【策要求?     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第二【十二条 运输—粮食应当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运输粮食发生污染、!结露、虫《害、:。霉变:等情况的有关方面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    《运,输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有效减少粮食运输损!耗鼓励采取在途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技术等—信息化手段保障【。运,输过程?中粮食?质量安全 第二十!三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药剂使用》情况、销售去—。向和出库时间以【及,其他有?关,质,量安全信息形成档案!保存期限自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四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库存粮食【从,入库到出库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 : 第二十五条 按】照粮食资源合理化利!用,。、节粮?减损等原《则对: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鼓,励粮食?收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