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粮食质量【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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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仓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收购、?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并按:规定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 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执行下列【规定
【 (一)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等内—。容
? : (二)按照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政:策规定?进行入库和平—仓环节扦样、—检验把好入库质量】关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向收购地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跨省收购的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 (三)杂质、水!分,等质量指标超过【标准限量《或者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或者符合!相关要求水分较高时!应,当合理降水、降温确!保安全储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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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鼓【励对不同产地、【。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储
】第十五条 粮—食经:营者收购《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单收?、单储、《单销采取在》。收购码单《、包装、库存货位】卡上明?确标识等措施—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
】。 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进行单收!、单储应当通过【单独仓廒《、物理隔断等措施】进行: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遵守粮油仓储!管理制度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仓》储管理业务合理应用!粮油储藏技术—储存过程中发现【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
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
国【家鼓励建设高—标,准粮仓推广使用绿】色储粮技术》有效保障储存—安全和?粮食品质
第【十七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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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粮?食销:售出库前《。粮食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以下统】称检验报告)作【为出库质量安全【依据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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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前粮》食储存企业应当自】。行检验或者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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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或者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粮食以及!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在出库》前,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
《 销:售,出库粮食《的质量安全状况【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应当《随货同行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效期满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 ,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扦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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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不得将《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储粮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定向销售用作】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在包》装、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对定向销售—作为非?食,用用途的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或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省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统一或】者分地区《。设定粮?食收购和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并抄送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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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运?输粮食的运输—工具、容器应当【完好并保持》清洁、干燥、安全】卫,。生,非专用车(船)【应当有必要》的铺垫物和防潮湿等!设备铺垫物、防【潮湿设备等必备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政【策,要求
【 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第—二十二条 运输粮食!应当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运输粮—食发生污染、—结露、虫害、霉变】等情:况,的有关方面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 运?输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有效减少粮】食运输损《耗鼓励?采取在途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技术等信息化手段】保障运?输过程中粮》食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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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药剂使用情况、销售!去向:和出库时间以及【其他有关质量安【。全信息形成档案保存!期限自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四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库存】粮,食从入库到出—库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
第二十五条【 按照粮食资源合】理化:。利用、?节粮减损等原—则对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鼓励粮食收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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