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 焊接工程》交接:
?。
13【.4:.,1 :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焊接工程项目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
13—.4.2 焊【接工程交接前—。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确认下列内容
!
:
1— 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
《
?
》2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
《
13.—4.3 焊—接工程交接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
?
1 】 母材和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试验报告
】
? 2 【焊接施工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1)焊工资格—认可记录《;
?
— 2)—焊接:检查记?录;
! 》3):焊缝返修检查记【录;:
,
,
! 4)焊《缝热:处理报告(含热处理!记录曲线);
】
【 5)无损检】测,。报告(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等);
》
! 6)《硬度检?验、光谱分析或其他!试,验报告
! 3 设】备排版图或管道【轴测:图、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单【
:
,。
13.—4.4 要—求,无损检?测和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应》。在设备排版图或管道!轴测图上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焊缝位置、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和硬!度检验的焊》缝位置不要》求无损检测的—焊缝可采《用焊缝标识图—。对焊缝进行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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