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4 — ,焊,接工:程交接
】。
13.4.】1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焊接工程项目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
13.4—.2: 焊接工程交【接,前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确】认下:列内容
》
:
: 1 【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
】
》 , 2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
《
1—3.:4,。.3 焊接工程交!接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
1 ! 母材和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试验:报告
《
》 2《 焊接施》工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1)焊工资》格认:可,。记录:;
》
— 2)焊接检【查记录;
】
? : 3)焊缝【返修检查记录;
】
】 : 4)焊缝热—处理报?告(含热处理—记录曲?线);?
】 5》)无损检测报告【(,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等《);
—
,
《 ?6)硬度《检验、?光谱分析或其—他试验报告
】
3】 :设备排版图或管道轴!测图、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单
—
:
,13.4.4 【 要求无损检测【和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应在—设备排版图或管道轴!。测,图上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焊缝?位置、?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和硬度检验的焊】缝位置不《要求无损《检测的焊缝》可采用焊缝标—识图对焊缝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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