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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系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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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门禁系统宜由】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车站级系统、【现场级系统和终端设!备、传输网络和电】源及门?禁卡等组成》。线,网中央级系统和【线路中央级系统可以!分级设置也可—以合并设置门禁系】统车站级以》上系:统可:以统:。。称为监控管理层【系统:;,现场级?系统和终端设备可】。以统称为控制层系统!
23】.3.?6 : ,门禁系统监控—管理层?系统可?自成系统或与—综合监控(或安防】),系统在车《站级:实现集?成或互联可采用车站!级互联或《界面集成中央级【独,立;也可以在中央级!和车站级《实现与综《合监:控系统(或安防系统!)的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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