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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系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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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门禁系统宜由】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车站级系统、现场!级系统?和,终端设备、传—输网络和电源及门禁!卡等组成线网—中央级系统和线路】中央级?。系统可以分级设置也!可以合并《设置门禁系统车站级!以上系统可以统【称为监控管》理层系统;现场级】。系统和终端设—备可以统称为—控制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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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6 门禁》系,统监控管理层系【统可自成系》统或与综合监—控(或安防)系统】在车站?级实现集成或互联】可,采用车站级互联或】界面集成《中央级独立;也【可以在中央级和车】站级实现与综—合监控系统》(或安防系统)的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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