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系》统构:成
!。23.3.1 【 门禁系统宜由【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车站级系统【、现场级《系统:和,终端设备、传输网】络和电源及门禁【卡,等组:成线:网中央级《系统和?线路中央级系统可】以分级设置也—可以:合并设?置,门,禁系统?车站:级以上系统可—以统称为监控管理层!系统;现场级系【统和终端设备可以统!称为控制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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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6 【 门禁系统监控管】理层系统可自成系】统或与?综合:监,控(:或安防)《系统在车站级—实现集成或》。互联可采用》车站级互联》或界面集《成中央?级独立;也》可以在中央级和【车站:级实现与综合监控】系统(或安防系统】。)的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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