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限】 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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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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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地铁限界【应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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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车辆限界可—。按隧:道内外区域分为【。隧道内车辆限界和隧!道外车辆限界;也可!按列车?运行区域分为区间车!辆限界?。、站台计算长度内】车辆限界和车—辆基地内车》辆眼界
》
5.—1.3 车辆限界!可按所处地段—分为直线车辆限【界和:。曲,线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可按所处地段!分为直线设备限界】和曲线设备限界直】线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圆曲】线设备限《界,计算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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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建?筑限界应分为隧【道建筑限《。界、高架《建筑限界《、地面建筑限界【隧道建筑限》界可按工程结构形式!分为矩形隧道—建筑限界、马蹄形隧!。道建筑限《界和圆形隧道建【筑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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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 ,。轨道区混凝土—结构体?、轨:旁设备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间:隙应符合本规范表】。15.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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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 相邻区间线路当两!线间:。无墙、柱或设备【时两设备限》界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应小于《100mm;当两】线间:。有墙或柱《时,应按建筑限界—加上墙或柱的宽【。度及其施《工误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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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A【型,、B1型《和B2型车辆采【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当选用车》辆,的基本?参,数与本规范不同【。时,应重新核定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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