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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运,。营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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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线路的》终点:站或区段折返站应】设置折?返线或折《返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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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当两》。个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车站相距过远—时应根据运营需【求和工程条件设置停!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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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在线路与其他正【线或:。支线共?线运行的《接轨站配线》宜,设置:进站共轨运行方【向的平行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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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两—条线路?。之间的联络》线应结合车站配线或!。渡,线与线?路的上?、,。下行:正,线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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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列车从支—。。线或车辆基地出入】线进入正线前应具备!一度停车条件经【过核算不能满足信号!安全距离要求时应设!置,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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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车辆基地出入!线应连通上》下行正线《其列车通过能力【应根:据远期线路的通【过能力?和,运营要求计》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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