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 运营配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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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线路的终》。点站或区《段折返站应设置【折返线或折》返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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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当两个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车站相】距过远时《应根据运营需求【和,工程条件设置—停车线
】
3.4.3 在!线路与其他》正线或支线共线运】行的接轨站配线【宜设置进《站共轨运行》方向的平行进路【
3.】。4.4 两条线】路之间的联络线【应结合车《站配线或渡》线与线路《的上、下行正—线连:通
3】.4.5 列【车从支线或车—辆,基地:出入线进入正线【前,应具备一度停—车条件经过核—算,不,能满足信号安全距离!要求时应设置—安全线
》
3.4.6! 车辆基地—出,入,线,应连通上《下行正线其列—车通:。过,能力应根据远期【线路的通过能力【和运营?要求:计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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