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2  —取样送检 】 5.2.】1  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应由施工单位—、,见证:单位:和供应单位根据采购!合同或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共同对样品》的取样、《制样过程、样品的留!置、养?护情:况等进行确认并【应做好试件》标识 ? 5.【2.2 《 建筑材料本身带有!。标识的抽《。取的试件应选择有标!识的部分 ! 5.2.》3  检测试件应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标?识应包括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要求和组号等信息 ! , ? 5.2.4—  施工过程有【。关建:筑,材料、工程实体检】测的抽样方法、检测!程序及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 5.2.5!  既有房屋、市政!基础设施现场工程实!体检测?的抽样方法、检测】程序及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5.2.6 】 现场工程实体检测!的构:件、部位、检—测,点确定?后,应绘制测《点图并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 5.2【.7:  实行见证取样】的,检测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定的见证人员每!个工程项目不得少于!2人并应按规—定通:知检测机《构 《。 :。 5.2.8—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的?过,。。程进行旁站见证作好!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     1!。  取样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    — 2  取》样用的?方法及工具模具情况!。; 》 ,  :  : 3  取样、【试件制作操作的【情,况,;,。   】  4  》。取样各?。方对样品的确认情】况,及送检情《况; 【   ?  5  施—工单位养护室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     6】  检测试件—标识情况 【 : 5.?2.9  检测收样!人员应对检》测委托单的》填写:内容、试《件的状况以》及封样、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在检测【委托:单上签收 【 5.2.【10  《。试件接受应按年度建!立台:账试件流《转单应?采取盲样形式有条】。件,的可使用《。条形码技术》等 》 5?.2.11 — ,检测机?构自行取样》的检测项目应作好取!样记录 》 5.2.】1,2  检测》机构对接《收的检测试》。件应有符合》条件的存放设—。。施确保?样品:。的正确存放》、养:护 5.!。2.13 》 需:要现场养《护的试?件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取样、—制样人员及取样、制!样,设,备及养护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