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其他?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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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条【。 , 建:筑项目用地临街面】超过50米宽其项】。。目用地内《应预设一处市政公】用设施点位在此基】。础上:。用地临街面》面宽每增加200米!应增加预《设一处市政公用设】施点位主要设置变压!器、分支箱》、环网柜、》电信交接箱规模点位!。参照下列规》定
《 : (一)建筑项!。目临街布置有—集中绿地时应预【留用地面积为3【0平方米的市政公】用设施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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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项目临【街布置无集》中绿地时应在—建设用地内》或建:筑,物底层或负一层【设置市政公用设【施点位且净用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并预留管线—进出通道
—第一百六十六—条 : 在人行道上设置的!电话:亭,。、车站牌、》垃圾箱、变压器【。、分支箱、环—网柜、电信交接【箱等市政公用—设施在同一断面总占!地宽度不应超过人行!道宽度的《1/3
第一【百,六十七条 道路红!线内:的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电话?亭、人行道及人【行过:街等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执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 地面《上电力?、电信、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应结合道路【绿化(包括路—侧,绿化:)、立交桥下绿【岛、建筑项目临街集!中绿地等遮挡设置】
第一百六十九条! :城,市立交?。、隧道的排水泵站】应,结合主?。体工程设置在—立交、隧道规划红】线范围或公共绿地内!泵,站设施距离其它与排!水无关建《(构)筑物不—得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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