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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管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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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条】 30《.0米及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规!划宽度为25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应作管线》综合规划
》。
第:一百六十三条 】综,合管沟(共同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一般每条道—路建一?条综合管沟也可按】。强弱:电分离原则建多条综!合管沟?管沟内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人员、设备】进入其?中增容敷设管—线设施和维修管【线
】 (二)相》互无干扰的市政管线!可在综合管》。沟内同?仓,(室)设置;相互】有干扰?。的市:政管线应分别在不同!综合管沟内或在同】一管沟的不同—仓(室)内设置综】合,管沟设置市政管线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 1.高压】输,电管:。线与电信管线必须分!开宜:单独设置
】 : —2.燃气管线应单】。独设置
】 3】.重力管线(如【排水:管线)确需进—沟的其管线应设置】在管沟最底》部
— (三)综合管!沟宜设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分隔!带下也可设》。置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下
— , :。。 :(四)承担为道路】沿线用户配套服务】的综合管沟内—市政管?线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或道路两侧】的绿带外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预:留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位,置宜:统一设?。置,间距一?般为老城内不大【于1:20米新区不—。。大于150米
! :。 ?(五)综合管沟检】修口(下料口)设置!间距一般不》大于200米
! (六)综!合管沟内应设—置消防?、监控、通风、照明!等安全检测系统
! (七】)在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开发利用区域【综合管沟《宜结合地下》建(构)筑统一【规划设计
第【一,百六:。十四条 管线分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分别敷设【的各种地下工程管】线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宜按下列排列次】序
! 道路—。东(北)侧为电力】、,给,水、雨水;
【 】 道?路西(?南,)侧为燃气、—电信、污水;
】 ! 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及以上?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宽度《50米及以上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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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面向下排列的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电《信,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
— —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 《(三)各《种,工程管?线(含检查井—等附属?设施)顺道》路方:向不得?。。彼此占用管》线规:划,位置
】 (四)》管线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
— (五)各】种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及!。管线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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