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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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市政管【线及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统一布置—分期实施管》道规模应按远期用量!规划:设计:并应考虑适量—的发展?和防:灾备用需求
【第一百二十》四条 城市给水】、电力、燃气、通信!、广播电视等—重,要市政公用设施的】厂,、站、局布》置位置应《在规划?。编制中优先安排其】选址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具有较?好的地形、》工程地质《、安全防《护和市政基础设施接!入,条件其建(构)筑物!外围应控制305】0米的救灾工作场】所,以及从不同方—向进入现场的—不少于2条双—向2车道的救援疏散!。。通道
第一百【二十五条 市政管!线,平,面,布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道路、工程地【质、地?下水位、现状地面及!。地下设施《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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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设市政管线与—铁路:、道路线路交叉时】应采:用垂直交叉》在特殊情况下—可倾斜交叉其交叉角!宜,大于45°》但最小不得》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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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底敷:设的:市政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管顶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整治和市政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河底《设计高?程2米以《下,;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规划河底设计高程!1米以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承担为》道,路沿线用户配—套服务的市政管线】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或道】路两侧的《绿带外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预:留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支管间距一般为【老城:区内不大《于120米新区不】大,于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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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停车《。场等公共开敞空间】。应有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市政管线预—留支管的接》入
?。第一:百二十七条 市】政管:线须充分考虑防灾】要求合理选择管【材,管线:管段间?、进出检查井接【口等宜采用》。柔性接口穿越—河道、沟渠、铁路】、建(构)筑物等】障碍物位置应相应】加强保护措施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各【类市政管线》工程应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地《下管线穿越既—有道路宜采用非开】挖技术
第一百二!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鼓励采用综合管【沟(共同《沟):集中:。敷设各类市政管线】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形—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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