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节 建—筑,景观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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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建筑物第一》。界面临≥《50米宽道》路或临涪江、安昌河!时其建筑高宽—比须满足如下规【定
《 (一)—80米<建》筑主体高度≤15】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2.0【。1
【(二)?50米<建筑—主体高度≤8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1.61
! (三)2【4米<建筑主体【高度≤5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0!.61?
? (四)建【筑高度≤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80米
【 (五—)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
第七十》二条 贴线》率通:过贴线率《进行建筑界》面的控?制加强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的整《。体性和沿《街界面的连》续性不同地区建筑】贴线率?指标不宜低于表【5-2的规定—
表5-》2 :。建筑贴线率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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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分类:
? 》支路、次干路—两侧
《 步行】街与公共通道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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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休闲活《动为主的公共绿【。地、广?场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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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控制区域中》的公共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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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 》80
! 80
【。 ,
! 一【。般,地区中的商业—、商务?功能地区
— , , : 60
】 : 7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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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进【一步优化城》市建筑形态、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形成人性!化的城市空间—对建筑形态规划管理!作如:下规定
】。 (一)用【地规模?在3公顷以上的居住!、公建类《。高层建筑项目应依托!城,市开敞?空间和主要》道路:形成高低错落、层次!丰富、疏密有—致的城市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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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高:度建设?项目在建设用地中】宜以一幢(组)【较高建筑《形成空?间制高点较》高建筑与周边—建筑的?高差比宜控制住10!%25%之间面【向城市开敞空间和主!要道路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轮廓与!。。纵深的空间层次
!第七十四条 在】有净空?高度控制的机场、气!象台、电台、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建筑保护单—位周围和城市设计】确,定的景观视廊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经建筑和】文物保护《专家:小组:评议后核定
第七!十,六条 ? 低层、多层居住建!筑一律作坡屋顶处】理坡屋顶面积不得】小于:屋顶面积的2/3且!山墙坡屋顶应完整】高层居住建筑形式】宜体现现代》建筑特色应注重建】筑顶部造型设计达】到美观的效果
第!七十七条 公【共建筑景观要—求造型宜现》代富有个性应—对建筑?屋顶、墙身》、阳台、外廊、【入口、?雨蓬、台基等—细部进行处理—。
第七十八条【 城市家具景【观要求造型应—突出个性富》。有艺术性;》此类建、构》筑,物,按规:划建筑方案进行【审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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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不《得在临街面设置锅】。炉房、厨房间、烟囱!、烧:火道:、垃圾道、》污水池、《净化: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独立设置的—配、变电《室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进出线路应埋入地】。下,
第八十》条 临《街建筑外墙面设置】空调室?外机、给排水管、燃!气管时应对其进【行隐蔽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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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 【 建筑外部装饰应加!强,。细部处理《建筑基座(底层或勒!脚)装饰材料—宜选用石材;—雨棚宜?选用金?属钢架、《玻璃等装《饰;屋?顶宜选用《。铝型材、玻璃、钢等!材料装饰;》阳台:、露台栏杆》(板)宜《选用玻璃或烤—漆材料等装饰位【于,风景区、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城—。市公:园等风?貌控制区内的—多,低层建筑平屋顶应进!行屋顶?绿化其余区域的平】屋顶宜进行屋—顶绿化
》第八十二条 — 禁止?建筑物?楼顶设置任何形【式,。单字体楼盘标识外】立,面,广告:店招设置《应与建筑规划设【计同步进行并—报城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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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 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坡地布置建筑应【进行:地块竖向《设计提出《边坡稳定方案—临街建?。筑室:内外高?。差一般不超过—0.4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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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条 建!设用地内《临规划道路》的地:下室其顶板》埋深除符《合管线埋《设深度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超出建—筑,物范围?的地下室顶板—低于室外地坪应不】小,于0.9米;
】 (二)位于!集中绿地范围内的地!下室其顶板》覆土应不小于—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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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除,门卫用房外低层辅】助用房?不应临规划》道路设置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的车库、垃圾房!、市政设施用房可】临围:墙设置门卫用房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小于2.】。0米其它《类型低层辅助用房按!表3-6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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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建设用地四【面临路时设置—围墙:。。的低层辅《助用房可临围墙设置!并结合?围墙设计《。。。美化处理《;规定不设》置围墙的《应纳入?主体:建筑设置
第八】十六条 在建【筑,外墙设置空》调,室外机搁《板、各?类管道?等时各类管道及搁】板的位置应结合立】面统:一设计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设置装饰构件【以达到统《。。一美观的《效果
第八—十七:条 底层》或裙:房作经营用途时空】调室外机不得—临道路?设,置;底层为居住时】空调室外机临路设置!时其:搁板的位《置应高于《人行道路面2.【5米:以,。。上
第八十八条 ! 对于建设项—目主:体底层设置檐廊以形!成连续的公共空【间,要求檐廊从建—筑外墙出挑不—大于4.《。。0米:且不小于2.—5米且?凸出部分外》缘至规划控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建筑后退距离的0.!5倍(?可落柱)檐》廊投影?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檐廊距】地面:高度不小于》4.5?米并与主体》建筑风?格相统一檐廊投影】范,围,内的花池、踏步等附!属设施从建筑—底层外?墙,出挑不大《于1:.0米檐廊地—面与市政《人行道?路地坪之间》平,滑连:接不得?设,置台阶、踏》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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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二层及二层以!上(高度《。15:.0米以内且为【商业功能时》)外挑的平台、【。廊道要求必须有【独立对外的垂直交通!及出入口《且保证对《外开放以形》成室:内外之间的过渡空】间并保?证只能作为交通空】间,的功能且凸出—部分:外缘:至,规划控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建筑后退距离的!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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