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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绿化环境及景观】控制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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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绿?地,环境:规划:管,理
第—六十二?条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用地《产,权范围内《的建:筑基地内集中绿地】面积和零星绿地【。面,。积
第六十三【条 居住《用地或兼容》。居住的用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小于规】划条件中规》定绿地面《积的30%且应将不!少于:50%的《集中绿?地面:。积临城市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并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 (一)集中绿】地进深不小于—8.0米面宽—不小:于20.0米—;
? (二)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集中绿地计算进【深不大于计算—宽度的两倍;
【
(三)】小于16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可,不临城?市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
第六十四》条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鼓励集中成片树木绿!化且树木绿化—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第六【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绿,地率按表5-1控制!
表5-》1
?
:
《。 : :
【 建设项目
—
《 绿地》率
》 :
,
《
:
— 居住建筑》
】旧城区多低层≥20!%高层≥25—%
? 新!区多低层≥30%高!层≥35%
【 : 《
! ?
】纯商业建筑》
? : 新区高—层≥15%》其余≥10%—
:
— ,
【 商业—兼,容,居住建筑
! ≥20%
】
《
?
! 大、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建筑—
,
? , 按《相关:规范且≥35—%
】
】 ? 科?教文卫类建筑
【
结】合,方案:且≥35%
—
》
【
其他!。公共设?施,建筑
?
》 ,。。 结:合方案且≥20%
!
《
! , 工业建】筑
《 ≥5【。%且≤?15%?并按:。防护要求设置
! ?
! : 物流、交【通、仓储《。类建筑
— : ≥5%—且≤15《%,并按:。防护要求设置
【
《
】
注1【.城市道路红线以外!、占用?项,目土地?权属用地范围内的城!市绿带?其绿地?面积:可计入该项目的绿地!指标
《 ? 2:.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
【3.学校、幼儿园中!运动场?。、活:。动场可计入绿地率】
4.】旧城区绿化提倡【树木绿化为主地【面绿化?和,立体绿化为》辅的配?置原则
第六十】六条 地下及半地】下建筑(如》停车库等《)的掩土绿》化应与整体绿化设计!相结合并《按屋面与地》面高差折算计—入绿地?。率屋面?与地:面高差小于等—于1.?5米时有效系数为1!;屋面与地面—高差:大于1.5米但小】于等于6米时有效系!数为:0.6;《屋面与地面高差【超过6?米且小于12—米时:有效系数为》0.2;《超,过12米时不—。。计入绿地率
【第六十七条 室【外停车场采用—。树荫式停《车场(位)设—计时当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3】0,%计入绿《地率;当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两个车位—一,棵树(乔《木,胸径:大于10cm)【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50%计入绿!地率:。(停车场/》位的车位《尺寸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 对采用—树阵植树方式—。。(3×3排及—以上:)的场地如均为【乔木、树《距不大?于6.0米且树阵的!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时按树!阵投影面积计—算,绿地面积
—第六:十九条 除安全、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建设用《地与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分隔宜?采用通透栏杆、绿】。篱、水?景等形?式确:需建:围墙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通透式围《墙通透率应大于70!。%通透部分的绿【视率应达60%以上!。;,
《 :(二)?绿色植物《墙绿覆盖率大于8】0%;
【 :(三:),。确需建实体围墙的围!墙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要】砌宽:度30?.,0,厘米以上、高度【40.0厘米的种植!槽用于种《植常绿?植物遮挡墙体绿化覆!。盖率要达《到100%
第】七十条 在》规划的?公共绿地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时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且满—足以下控制要求
】
》(一)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时不能配《建任何设施
! , (二)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时只能配建不【大于50平方米的公!厕
— (三)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且<300—0平方米时只能配】建公:厕及:。管理用房且建筑密度!小于6%《
? ?(四)公共绿地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时可配建公厕!、管理用《房及服务《设施:用房超过3000平!方米的部《分其建筑密度小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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