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绿化环境及景【观控制规划》管理
第一】节 绿地环境规划管!理
《
,第六十二条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用地产】权范围内的建—筑,基地内集中绿地面】积和零星绿》地面积
第—六十三条 》居住:用地或兼容居住的】用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小于规划—条件中规定绿地【面积的30%且应将!不少于50%的【集中绿地《。。面积临城《。市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并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
(一)】集中绿地进深不小于!8.:0米面宽不小—于20.《0米;
】 (二?)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集中绿地计算!。进深不大于计算宽】度的两倍;
—
? :(三:)小于16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可不?。临城市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
第六十四》条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鼓励集中成片树木!绿,化且树木绿》化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第六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绿地率按表5-【1控制
表—5-1?
《
?
【 : 建设项【目
!绿地率
!
:
— 居住建!筑
》 《旧城:区多低层≥20【%高层≥2》5%
! 新《区多低层《≥30%高层≥【35%
》 : ,。
— ,。
》
【 : 纯?商业:建筑
】 新区高层≥【。15:%其余?≥10%
》。
】
《。
【商业:兼容居住《建筑
《 —≥2:。0%:
》
—
:
大、!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建筑
【 《 按:相关规范且≥35%!
?
【
— 科教文【卫类:建筑
》 : 结《合方案且《≥35%
— ?
》
》 其他公共!设施建筑
》
: 《 结合方案且≥【20%
《
《
【
—。 工业建筑
! 》。≥5%且≤15%】并按防护要求设置
!
《
】。。
物】流、交通、仓储【类建筑
】 ≥5%且【≤15%并按防【护要求设置
!。
》。。
:
》 注1.》城市道路红线—以外、占用》项目土地《权属用地范围内【的城市绿带其绿地】面积可计入该项【。目的绿地指标
! 2.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
— 3:.学校、幼儿园中运!动场、活动》场可计入绿》地率:
4【.旧城区绿化提【。倡树木绿化为主地】面绿化和立》体绿化为《辅的配置原则
【
第六十六条 地下!及半地下《建筑(如停车—库等)的《掩土绿化《应与整?体绿化设计相结合并!按屋面与地》面高差折《算计:入绿地率屋面—与,。地,。面高差小于》等,。于1.5米时有效系!数为1;屋面与地】面高差大于1.5】米但小于等于6米】时有效系数为0【.,6;屋面与地—。面高差?超过6米且小于12!米时有效系数为【0.2?;超过12米时不】计入:绿地率?
:第六十七条 室外停!车场采?用树荫式停》车场:(位)?设计时当《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3》0,%计入绿地率—;当: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两个车位一】棵树(乔木胸—径大于10》cm)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50%计》入绿地率(停车【场/位的《。。车位尺寸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 对采用树【阵,植树方式(3—×3排及以上)的场!地如均为乔木、树】距不大于6.0【米且树阵《的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时按树阵投影面【积计算绿地面积
】
第:六十九条《 ,除安:全、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建设—用地与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分隔宜采用通透【。栏杆、绿篱》、水景等形式确需建!围墙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通—透式围墙通透率应】大于70%》通透部分的绿视率】。。应达:60%以上;
!。 , (二)绿色植】物墙绿覆盖率大【于80%《;
(】三)确需建实—体围墙的《围墙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要砌宽度30.】0,厘米以上、》高度:40.0厘米的【。种植槽?用于:种植常绿植物遮挡墙!体绿化覆盖率要达】到10?0%
第七十条】。 在规划的公—共,绿地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时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且满—。足以:下控制?要求
》 (一)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时!不能配建任何—设施
《 (二)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时》只能:配建不大于50平】方米的公厕》
? , (三《)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且<3—00:。0,平方米时只》能配建公厕及管理】用房且建筑密—度小于6%
【 (四)【公共绿?地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时—可配建公厕、管理】。用房:及服:务,设施用房超过—3000平方米【。的部分其建》筑密:度小于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