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可再【生能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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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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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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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的》设计:应,与主体设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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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并—网供电的照明装置替!代部分电光源—照,明
【7.1.4 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设置用于系统节能效!益监测的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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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当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常规能源!时所替代《部分:的能源?量不应计入本标准】表3.3.1中的】能耗限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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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实现各类用能、用】水系统及设备的【。监测:。。、控制、计量—统计、分析等功能宜!具备展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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