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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再生能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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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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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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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的设计【。应与主体《设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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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并网—。供电的?照明装置替代部分】电光源照明》
7.1!.4 《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设置用于系统!节能效益监测的【计量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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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当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常规能源时所替代】部分的能《源量不应计》。入本标准表》3,.3.1中的能【耗限值?内
7.!1.6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实现各类用【能、用水系》统及设备的监—测、控?。制、计量统计—、分析等功能宜具备!。展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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