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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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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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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
6.?。。1.2 》二次供水系》。统的加?。压,泵,房设置的数量、【位置:应根据?水源供水管网条件】、综合区域》的,规模及建筑物的【分布、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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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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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用水计量水—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和地方标准【天津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标准》DB 29-—2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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