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给水排水
【
,
6.1 —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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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6!.1.2 二【次供水?系,统的加压泵房—设置的数《。量、位置应根—据,水源供水管网—条件、综合区—域的规?模及建筑物的分布】、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素确定【
》
6.1.3 】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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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用水计?。量水: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和地方标准天!津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标准DB《。 29-《2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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