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4.1 一般规!定
》
,。
4.1《.1 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4【.1.?2 ?供暖和空调的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取值【宜符合下列原则【。
:
1! 集中供暖系【统室内设计计—算温度不宜》高于本标准表—4.1?.2-?1的规定;
】
? 《2 空调系统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冬,季不宜高于本标【。准表4.1.—2-2的规定夏季】不宜低于本标—准表4.1》.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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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设有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等,级、采暖期天—数、能源《消耗量和运》行费用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是否另设热水(散!热器)集中供—。暖系统
《
4.1.!4 系统冷热【媒温度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冷热!源采:用可再生能源形【式,。时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冷媒温》。度宜高于常》用设计温度》热媒温度《宜低于常用设—计温度
】
4.?1.5 当利用】通风可?以排除室内的余热、!余湿或其它》污染物时优先采用的!通风方式顺序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复合?通风
—
4.1.6【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分《散设置?的,空调装置或系统【
【 : 1 全年供【冷、供暖《。运行时间较短或【采用:集中供冷、》供暖系统《不经济的建》筑;
》
表4.1.】2-1 》集,中供暖系统室内设计!计算温?度
》
表!4.1.2-2 】 空:调系统?室,内设计计算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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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需设空气【调节的房间布—置过于分散》的建筑;
》
,
《 3 — 设有集中供冷、供!暖系统的建》筑中使用时》间和要求《不同:的少:数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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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需增设空调系统但设!置机房和管》道,存在较大困难—的既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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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采用温湿度》独立控制的空调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应根据气候特—点经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合理采》用高温冷源的制备】方式和新风除湿方式!;
! 2 《 宜考虑《全年对天然冷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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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应采用再热空气】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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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使用时【间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中:温度、?。湿度等要求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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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设计选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时应优》。先选择?长期运行《。工况下效率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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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设计空调!与通风系统时应充分!考虑利?用自然冷源(如【冷却塔、新风供【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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