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19-2017 建标库

3  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3.1  厂址选择

3.1.1  本条所述是厂址选择的市政公用条件。厂址选择应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

3.1.2  厂址应选择在不会对所加工食品产生污染的地方,其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他污染源包括被疫病、工业企业污染的土壤或放射性污染等。

3.1.3  防护距离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地形及风向频率的影响,尽量减少非洁净区对气味敏感区和大气环境的污染。

3.1.4  厂址选择应确保生产污水排放不污染当地自然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