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