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 : 给水及热水供应】
《
:
9.2》.1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及生活用水的水源!应就:近选:用城镇自来水或地】下水、地表水
【
,
:
9?.2:.2: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及生活用水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9!.2.3 屠宰与!分割车间给水应根据!工艺及设备的水量、!水压:确定当采用自备水】源供水?时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的规》定
?。。
?
9.2.》4 根据生产【规模和?。区域条件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水:。标准及小时变—化系数可按表9【.2.4确定
!
表9.2.4!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水标?准及:小时变化系数
】
》
:
! 注1— 生?产用水定额》包括车间内生产【人员生活用水
!
? ? 《 2 《制冷机房蒸》发式冷凝器等制【冷设:备用水除《外
】 3 ! ,使用时数《设为10h是按一】班生产考虑的如增加!生产时间应按实【际生产时间计—
9.】2.5 屠宰与】分割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在,用水位置上应分别】设置冷热《。水管用于清洗工【器具:、台面、地面等【热水:温度不宜低于40】℃对刀具进行—消毒的热水温—度不:应低于82℃其【热,水管出口处应配备】温度指示计
—
,
?
9.2《.,。6 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应配备!清,洗墙:裙与地面用的皮带】。水嘴及软管》或高压泡《沫冲:洗消毒系统各接【口间距不《宜大于25m—采用高压冲洗系统水!压宜设置局部加压】系统在车间》适当位置应设泡沫】加压设备《间并应配备冷—热水系?统
9.!2.7 禽类车间!禽体脱毛后应—采,用温:水冲洗水温不宜小】于32℃~35【℃
—。
,9.2.8》 无害化》处理间应《设冷、热水管—及82℃消毒用【热水系统
》
9.2】.9 ?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及生活用热水!应采:用集:中供给方式消毒【用热水(82—℃)可采用集中供给!或,就近设置小》型加热装置方式热】交换器?进水根?据水质情况宜采用】防结垢处理装—置
—。
,9,.2.10 屠宰!与分割车间洗手【池和消毒设施的水嘴!应采用自《。动或非?手动式开《关并应?配备有冷热水
【
:。。
,
:9.2.11— 车间内》储水设备应采用【无毒、无污染的【材,料制成并应有防【止,。污染:。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
!
?
9.2.12【 :屠宰与分割车间室】内生产用给水管材】应选用卫《生、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选《用不锈?钢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塑料管等】
9【.2.1《3 屠宰与分割】车间给水系统—应,配备计量装》置并应有可靠—的,节水措施
—
:
9.2.14 ! 待宰罩棚冲洗地面!、车辆清洗等用水可!采用城市《。杂用水或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城?市杂用水或》中水管道应》有标记
》